4、文化課考試:
⑴國家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語,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
⑵單考的思想政治理論由我院命題,英語由上海市統一命題;
5、專業課考試:
⑴報考各表演及教學法專業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考生一律在本院參加專業考試(須在上海報名);
⑵報考各表演及教學法專業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考生,其專業考試曲目應根據考試要求在《考試曲目表》中填寫清楚,并在參加初試專業考試時現場提交。曲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時提交自備的伴奏樂譜(不接收簡譜)。注:如屆時考生放棄考試,請來電告之我辦,以便合理安排考試順序;
⑶凡參加復試者,請在口試時提交本人論文(音樂學及作曲理論各方向)、作品(作曲或作曲理論方向)或音樂會節目單(表演類各方向)等(詳情參見附錄六),以供考官參閱。
6、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攜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相應復印件(應屆生帶學生證)于復試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資格審核、繳納復試費事宜。具體日期見復試通知書;
7、學術型碩士各方向初、復試科目見附錄三;
8、全日制藝術碩士各方向初、復試科目見附錄四;
9、各專業方向的考試具體要求見附錄六;
10、參考書目見附錄七。
八、錄取
1、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分數要求,參照本院各學科專業的招收名額預分方案,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和專業發展潛能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多方面因素擇優錄??;
2、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合同。
九、住宿
住宿費預計每年約1500元左右(家住上海或工作單位在滬的學生一律走讀,其他學生根據學院現有條件盡量安排)。
十、學習期間的待遇 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學費
學費:23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