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系統知識和專業技巧,具有創新精神和獨立從事音樂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從事音樂創作、音樂表演、具有較強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科專業方向及導師
詳見附錄一、附錄二
三、學制三年
四、招生規模及學科預分名額
我院面向全國招生。預計共招收150名,其中,學術型碩士50名(含本院各學科所有理論類方向),全日制藝術碩士100名(含本院各學科所有創作、表演、科技與應用類方向),根據國家最后下達的招生規模最終決定各學科專業的計劃內、外招生額度的分配。預分名額詳見附錄一、附錄二。
五、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⑶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學術成果;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
e.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f.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提交相關證明。
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⑸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⑹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2、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單獨考試:
⑴符合報考條件1中第⑴、⑵、⑷、⑸、⑹各項要求;
⑵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注:①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報考學術型碩士,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不設單考類別;
②所有單考考生必須在上海報名參加考試,請先于2011年11月8-9日在我院研究生部進行資格審查、繳納報考費,之后再于2011年11月10-14日在上海師范大學進行現場確認。我院資格審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及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單位推薦信(請注明同意報考委托培養)、公開發表論文的復印件(含刊物封面、目錄頁)等。
3、已在內地(祖國大陸)學習的港、澳、臺應屆畢業本科生、碩士生或在內地供職的港、澳、臺人士報考我院碩士生,請參照統考考生同樣辦法辦理報名手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碩士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不設思想政治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