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校將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差額比例120%左右)復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以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主干課(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各專業復試的方式、科目及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等細則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部網站查詢。
7、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
8、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合格者能否錄取,根據招生計劃,以考生的綜合成績名次為準。綜合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圍內。
9、具體的復試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請考生屆時登錄云南大學研究生部網站查詢)。
五、體檢
所有考生均需在復試期間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具體見復試通知書要求。體檢醫院為云南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未達到體檢標準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的一周之內向我校研招辦提出申請,過期一律不再辦理,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一般為1年),再入學學習。(注:若次年學費及學制等發生相應變化,保留入學資格考生一律以入學時學費學制的相關規定為準)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關錄取的政策以教育部當年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七、學費及學制
我校實行彈性學制,學習年限一般為2~4年。
報考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公費(非定向)生比例預計占錄取考生的70%左右。錄取為自費(委培、自籌)的考生,學費按3年收取,每年8000元;
報考專業型學位的考生,各專業學費具體見下表,具體授課方式請向相關學院咨詢:
八、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九、其他
1.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辦理。
3.我校招收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港澳臺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簡章另行制定,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部網站查詢。
4.考試大綱等信息請點此查詢,有關專業參考材料及專業相關的問題,請考生致電相關院系咨詢。
5.我校接收國內各高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詳見《云南大學關于2012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6.若2012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網站予以公布。
十、聯系方式
云南大學代碼:10673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郵政編碼:650091
電話:0871-5033837網址:http://www.grs.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