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證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招考委「2011」10號文《關于做好201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服裝學院成人高等教育高起專、高起本、專升本的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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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北京服裝學院是全國唯一以服裝命名,藝工為主,藝、工、經、管、理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鮮明辦學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由北京市管理,學校代碼為076。
第四條 學校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櫻花東街甲2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為:高起專、高起本、專升本。
第六條 辦學特點為:一方面注重專業特色,在專業培養目標、課程體系建設上突破普高的教學模式,更加注重應用性、實用性,在依托學校優質師資外,近年來還引進了大量具有實踐經驗的外聘教師,逐步形成了適合成人教育特點的教學模式。另一方面注重辦學條件的改善,在依托學校教育資源、與普高資源共享的前提下,成人高等教育擁有兩個專用服裝工藝室、四個計算機房、八個畫室以及近二十個多媒體教室,良好的辦學條件確保了教學環節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 招生咨詢電話:51669252、64288238
電子信箱:biftsce@bift.edu.cn
通訊單位:北京服裝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東街甲2號
郵政編碼:100029
聯系電話:64288149
傳真電話:64288149
招生舉報電話:64288281
招生情況
第八條 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并報市教委審批。2011年計劃招生550人,其中高起專200人、高起本55人、專升本295人。
第九條 招生范圍:社會招生
第十條 2011年招生專業:
1、高起專: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
2、高起本: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
3、專升本: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市場營銷(服裝營銷與管理)。
第十一條 學習形式:業余形式。
第十二條 學制和年限:高起專2.5年、高起本5年、專升本2.5年。
第十三條 辦學地點/上課地點:北京服裝學院校本部。
第十四條 學歷類型:成人高等教育業余
第十五條 畢業證書類型:成人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