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在不同時期的土地政策,在中國近代史進程中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這一考點是歷來是考試的重點,出題角度較多,客觀題或主觀題都有可能。因此,同學們在復習過程中必須要扎實掌握。下面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王老師就這一考點為同學們做一個詳解。
一、中共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土地政策
1.土地革命時期(國共十年對峙時期)政策
(1)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廢除封建剝削和債務。1930年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線:依靠貧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2)原因:①廣大農民迫切要求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推翻地主階級統治。 ②土地革命是中國革命最迫切的問題。
(3) 作用:農民在經濟政治上翻了身;使中共贏得廣大農民的擁護,政權得到鞏固,農民積極參軍參戰,發展生產。為革命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2.抗日戰爭時期政策
(1)政策:停止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改為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
(2)原因:中華民族和日本帝國主義的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需要動員一切力量,實行全民族抗戰,爭取抗戰勝利。
(3)作用: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提高了農民生產和抗日的積極性,同時團結了地主一同抗戰。
3.解放戰爭時期政策
(1)政策:①1946年把減租減息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②1947年9月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制定《中國土地法大綱》:廢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者,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2)原因:①抗戰勝利后,解放區農民要求土地。②解放戰爭的第二年,我軍由戰略防御轉入戰略進攻,需要鞏固后方。
(3)作用:農業生產迅速發展,大批青壯年踴躍參軍,支援前線,農民群眾的支援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強調注意兩點:(1)中共在新民主主義革命不同時期的土地政策的共同點是:體現中國共產黨的民主革命綱領;維護農民基本利益。(2)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共制定土地政策的主要依據是社會的主要矛盾,但是始終以農民階級的利益為重。
二、中共在社會主義過渡和建設時期的土地政策
1.過渡時期
繼續完成民主革命遺留問題,進而完成向社會主義的過渡。
(1)土地改革時期(50~52年):面對艱巨的恢復經濟和鞏固政權的任務,徹底解決農民的土地要求;政策:中共頒布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區繼續完成土改任務,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影響:土地改革結束了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有利于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2)農業合作化時期(三大改造時期 53~56年):通過變革生產關系,發展社會主義經濟,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配合國家工業化;政策:積極發展穩步發展的方針,自愿互利的原則,由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影響:農民土地私有制轉變為土地公有制。極大地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并有利于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實現。
2.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實際時間1958~1978年)
錯誤認為公有化規模越大、程度越高,就越能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政策:發動人民公社化運動,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影響:嚴重挫傷了農民的利益和生產積極性,阻礙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3.改革開放新時期(1978年以來)
通過變革生產關系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環節和內容,從而解放農業生產力。政策: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把土地包給各家各戶使用,農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和經營權,但沒有所有權。影響: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推動了農業的發展(農村改革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三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