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為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為13824。
第三條 學院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院概況
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前身是內蒙古交通高級技工學校,2001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自治區唯一一所以道路交通等專業為主的職業技術學院。學院被國家六部委確定為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技師培訓基地,交通、建筑職業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2010年被評為全國交通類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學院位于赤峰市新城區,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教學、實習實驗、生活等設施完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招生、紀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領導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處是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是以經濟社會發展為依據,以學院辦學條件為基礎,以學生就業為導向,根據學院的發展規劃經審定并報自治區教育廳正式批準后執行。2011年高職(含對口中職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章 錄取
第八條 錄取體制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 提檔比例
學院根據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其劃定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定為招生計劃的120%。
第十條 報考志愿
學院鼓勵考生報考第一志愿,對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批次投擋的學生,我校優先錄?。辉诘谝恢驹镐浫∥礉M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錄取到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專業。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
在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專業志愿順序等具體情況,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二條 所有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酒店管理、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兩個專業限制身高,男1.7米以上,女1.6米以上。
第十三條 受現有師資、設備等條件的限制,學校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論壇),新生入學后全部按英語組織外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四條 符合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規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各類考生,我院錄取按自治區招生的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報考我院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對其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