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院名稱: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2、學院代碼:12451
3、學院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4、辦學層次:??疲ǜ呗殻?/p>
5、學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管莊南街1號(郵政編碼:100024)
北京市通州區玉帶河大街12號(郵政編碼:101149)
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后辛莊永華路2號(郵政編碼:102612)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宗帽胡同頭條甲2號(郵政編碼:100037)
6、 基本情況:北京政法職業學院隸屬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時接受北京市教委的業務領導和指導。學院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培養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招生專業
法律事務(國際商務法律)、法律事務(國際貿易法律)、法律事務(金融法律實務)、法律事務(知識產權流程管理)、法律事務(律師事務)、勞動與社會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文秘)、社區管理與服務、社會工作、書記官、司法信息安全、電子商務(網絡營銷)、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絡組建與網絡攻防)、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站開發與安全管理)、電腦藝術設計等。
第四條 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五條 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身體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已參加2011年高考(微博)報名。
第六條 收費
學費普通類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13000元/學年。住宿費750元/學年。
第七條 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辦有關規定和要求,繼續貫徹“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
2、按照北京市高招辦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檔。
3、藝術類專業為北京市美術類統考專業,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不再組織???。
第八條 錄取優先原則
按照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會考成績符合所報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
第九條 同等條件錄取原則
總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專業投檔條件且計劃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錄取,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錄取。
第十條 特殊專業錄取原則
不同校區各專業之間不互相調劑。
第十一條 通知書寄發
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辦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專遞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三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十二條 報到
考生被錄取后,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辦理報到手續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三條 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對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設有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相關事宜。
1、學院設一、二、三等獎學金,根據學生每學年德、智、體、美四方面情況綜合評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學生獲得獎學金。
2、根據國家、北京市及學院相關規定,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經學院綜合評定,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對于品學兼優且家庭困難的學生,經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綜合評定,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4500元/學年或2300元/學年)。
3、對于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經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和銀行審核,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可以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可貸款總額不超過6000元(其中學費貸款最高為5000元)。
4、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五條 證書頒發方法
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普通??飘厴I證書。
第十六條 章程適用范圍及時間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11年高會統考招生工作。
第十七條 章程解釋權
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相關說明
咨詢電話:010-65750431
網 址:www.bmcpl.cn
咨詢郵箱:zfzhaosheng@163.com
地 址:朝陽區管莊南街1號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教學樓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