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章程制定原則:為了保證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法招生,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3、辦學層次:專科
4、辦學性質:公辦
5、學習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學習。
6、學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門路368號,無分校。
7、外語語種:除商務英語(論壇)專業要求英語外,其余專業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況: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一所以工科專業為主、面向全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隸屬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院2000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全國首批示范性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單位。2002年被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為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建設的示范性院校。2003年在全國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被教育部評為優秀院校。2005年被評為北京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性。2007年通過教育部、財政部的評估,人選“十一五”時期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評為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優秀院校。2010年以優秀成績通過了教育部、財政部組織的示范院校驗收,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示范性院校。
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為主,曾先后被命名為“北京市德育工作先進單位”、“首都精神文明單位”、“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花園式單位”。學院占地360畝,校舍建筑面積16萬平方米。學院現有教職工479人,專任教師319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86人,博士和博士后16人,碩士127人,北京高校學術創新團隊2個,師資力量雄厚。學院現有機電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經濟工程系、社會科學系、基礎教育部和思想政治教育部7個系、部,33個專業,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00人。
第三條、學費標準:6000元/人.年
第四條、住宿費標準:900元/人.年(6人間);550元/人.年(8人間)
第五條、招生機構:
1、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依法制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2、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沒有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者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錄取工作。對于以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招生的個人、中介機構或者單位,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將保留所有權利。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招生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