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符合國家高考(微博)報名條件,參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據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各專業培養對考生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按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錄取。
第十一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調檔比例在本院招生計劃的110%,具體比例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
第十二條 院校志愿級差: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補缺錄取其它志愿考生。具體情況根據各省的生源實際確定。
第十三條 專業志愿級差: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所報專業順序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專業志愿的調劑:在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中。
第十五條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參加黑龍江省藝術類統考,符合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學院根據黑龍江省招生辦相關要求按成績擇優錄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文的標準執行。學費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住宿費按8、6、4人間分別為600、800、1200元/年。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獎助學金制度,按年發放,獎助標準執行國家規定,對特困生(須持有縣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特困家庭證明)實行援助政策并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生確認填報學院志愿后,可與學院招生辦公室取得聯系,以便了解相關錄取信息。學院的招生政策、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二十一條 學院通訊地址: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郵政編碼:157041
招生咨詢電話:
左穎:13904536611 0453-6402419
栗巍 13614538811 0453-6402875
招生網址:www.nyjj.net.cn
招生咨詢郵箱:nyjjzsb@126.com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