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前身為創辦于1984年的漳州職業大學,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院校。2002年4月,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漳州職業技術學院。
2002年獲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03年被確定為全國承擔數控技術應用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90所高職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過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優秀評估;2005年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2010年6月順利通過國家級驗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是我省唯一一所獲此殊榮的高校。根據教育部《關于2010年部分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0】6號)、福建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要求,為了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全稱、性質、辦學地點
1、學院全稱: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1314)
2、辦學性質:公辦
3、層次:大專
4、學制:三年
5、學院地址:漳州市馬鞍山路1號
第二條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通過實施單獨招生改革試點,發揮國家示范性培育院校的辦學優勢,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選拔綜合素質高和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高中畢業生、中專畢業生。
2、基本原則:
(1)堅持在福建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學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
(2)堅持在福建省高招辦的指導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規范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并實施“招考分離”。
(3)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多元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
第三條 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領導小組,下設單獨招生辦公室及招生監察組、面試考官組、命題組、后勤保障組,以保證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1、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分管院領導、黨辦、院辦、紀檢監察室、教務處、財務處、保衛科、招生辦和系部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必須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以便執行、檢查。
2、單獨招生辦公室負責單獨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考生報名、考生資格確定、招生宣傳、招生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工作。
3、命題組和考官面試組全面負責單獨招生考試的面試(綜合測試)、文化內容的命題、出卷及考核、評定等相關工作,并制定相關制度,嚴格執行。
4、招生監察組和后勤保障組對招生過程全程參與和監督,同時對試卷的命題、印刷、運輸、保管等工作制定相關保密制度,嚴格執行。并接受省教育廳、省高招辦及社會的多重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