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實驗課程與實踐教學環節應在課程名稱中注明課程類型(如:實驗、課程設計、實習、實訓等),不得與相應的理論課程同名。
第十條 為提高課程的整體教學質量,課程由學院統一實施管理。其中:課程教學大綱的制訂、課程建設、課程教學改革、課程教學質量的評估等由學院委托相關專業進行;教學任務的落實、教師任課資格的認定由學院負責。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校長授權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條 實驗課程與實踐教學環節應在課程名稱中注明課程類型(如:實驗、課程設計、實習、實訓等),不得與相應的理論課程同名。
第十條 為提高課程的整體教學質量,課程由學院統一實施管理。其中:課程教學大綱的制訂、課程建設、課程教學改革、課程教學質量的評估等由學院委托相關專業進行;教學任務的落實、教師任課資格的認定由學院負責。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校長授權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