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綁架原校長的孫子
馮錦和楊波同為懷遠縣某中學教師。2010年6月,馮錦在互聯網上玩賭博游戲輸了12萬元,為還賭債找到同事楊波商量準備綁架該校學生,向其家長索要錢財,并精心準備了手機卡、魔音手機、膠帶、安眠藥等作案工具。
2010年7月4日上午,兩人預備綁架一名幼童未找到合適的作案時機。當日中午,兩人將原校長劉某的孫子小明抱到馮錦的住處,用警棍將其擊昏后,將其手、腳、嘴用膠帶纏住,然后打電話向劉某索要20萬贖金。
2010年7月6日,馮錦見小明的手部發生潰爛,即帶他到醫院治療。民警在醫院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兩人一起“進班房”
2011年4月2日,懷遠縣人民法院對懷遠縣禹廟中學青年教師綁架原校長孫子一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馮錦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金人民幣40000元。被告人楊波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人民幣30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犯罪嫌疑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均構成綁架罪,馮某在綁架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楊某系從犯,故作上述判。
事發前曾兩次作案未遂
據介紹,2010年7月3日,馮錦、楊波租了一輛轎車,準備綁架該校學生魏某、陳某均未得逞。2010年8月,當地有關部門免去了禹廟中學校長魏勝之的職務;同時摘去禹廟中學懷遠縣示范初級中學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