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成都城南的某中學高二19班有個“班級公約”,規定學生曠課一節以上,需自愿給班上捐兩桶水。并且一桶水需折合為1分,每分10元,款項全部用作班費。對此“公約”,班主任稱,這是班級自主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班規”,獲得班干部及學生代表的同意,意在督促學生。
學生反映:遲到曠課遭罰款
“每周日晚上6:50至8:30,是違規學生繳納上周罰款的時間。”近日,小明(化名)向成都商報記者舉報,其班級對學生違規現象,都要收取罰款,“遲到一次10元,曠課一節20元,連續兩次曠課50元。”小明稱,從高一開始,班里就宣布了一項規定,所有違規現象都要收取罰款。“在宿舍發現煙頭,也要罰款100元。”
對于學生反映的情況,該班班主任表示“班級公約”是班級自主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意在督促學生。班主任告訴記者,班級提倡學生自主管理,所以設立了班級自主管理委員會,還制訂了一個“班級公約”,內容包括班級檢查、加分原則、處理原則等。“我只是起到一個宏觀管理的作用,具體的操作都是由班長和班委在執行。”
昨日,記者看到了這個“班級公約”,手寫體的“公約”對違規現象、獎懲原則都進行了規定。在這張兩頁紙的最末,還有班長、團支部、學習委員、各宿舍室長等的簽名。班主任表示,所收費用,全部由班長代收,用作班費及各種支出。“我只是幫同學們保管班費,具體的收費支出,都是學生管理。”隨后,兩位班長也將他們班級,記錄收繳罰款和支出的“賬本”給記者展示。“賬本”記錄著,某某何時違紀,并自愿繳水費50元,后面還有被罰款學生的簽名。一班長稱,所有罰款都是由班干部收取,每學期期末會向同學們公布。
校方回應:不合規定責令修改
對于學生反映的問題,校方負責人劉剛(化名)表示尚未聽說,不過對于“曠課罰款”這樣的規定,劉剛稱學??隙ㄊ遣辉试S的。劉剛向記者介紹,學校太大,有時管理不能兼顧,為提高學生各方面素質,提倡學生自主管理,很多班級都成立了班級自主管理委員會。每個班委會都會制定一些符合本班“班情”的規章制度。然而,“這些由學生制定的班規,同樣不能違反學校相關規定。”
劉剛表示,雖然班規目的是為了督促學生,初衷美好,但對于不符規定的班規,將責令班主任組織全班同學對其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