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鄉市名民實驗中學近日出了“老師扇學生4記耳光引發群毆”的教育丑聞,挨耳光的是12歲的學生李平,正住在醫院診斷傷情,扇耳光的是政教處主任黃朝林,如今也住在醫院。群毆的經過還在調查中,大概是李平被打后,他舅舅等6人當晚到校長室先“找”了校長,后打了黃朝林,隨后大概是黃朝林妻叫來10多人,于是雙方打到了一起,一直從走廊打到了校長辦公室內。
家校之間這樣的暴力事件并非第一次,但這一次的場面還真有點“空前”。“政教處”是負責學生思想工作的部門,負有規范學生行為的責任,竟然對教育對象扇起耳光來。
學校不講依法治校,家長不知依法維權,教育天地竟退化為一片教育“江湖”,這無論發生在哪個地方都是國家的恥辱。大國要崛起,教育應居優先地位。如果一直以來,學校教育著重于培養學生的公民素質,那么就不應該有狠打學生四個耳光的教師,也不大會有帶人到學校“復仇”的家長。這就像推倒了多米諾骨牌,一連串的暴力一個緊承一個,而第一塊倒下的骨牌恰恰就是“教育”。
誰都知道現在的中學教育圍著什么轉,這樣的功利教育一代接一代,現今的學生是受害者,現今的教師是曾經的受害者,當功利占據教育者心胸,充塞教育者的視野,勢必激發出一系列的“喧囂與躁動”,為了達成既定的功利目的,第一要求就是學生要聽話,服從分數生產企業的流水線作業標準,做到令出必行,“師道尊嚴”也隨之暴力化。
早先的很多家長會對老師說“不聽話你就打好了”,但極少有老師真打?,F在的孩子大多為獨生子女,雖然大多數家長在基本的“功利”追求上是與學校一致的,或者說那本是家長對學校的第一需求,但在“懲戒”教育方面,家長不再會“授權”讓老師打了。倘若教師還以“恨鐵不成鋼”作為自己“出手”的借口,于情于法都站不住腳了。
黃朝林打李平,為的是一個所謂的“出入證”,辦這證要交5元錢工本費,李沒帶錢,請求第二天再補交,黃發火,讓他去借,他說沒處可借,黃又朝他吼,李平覺得委屈,拍著桌子站了起來想離開,于是四個耳光就掄出去了。在黃朝林看來,學生向老師拍桌子頂撞老師,自己打了他,是為了教育他,但他想過這樣的“教育”會有什么成效嗎?這四個以強凌弱的耳光,再次證明了“面子”的重要性,耳光很響亮,教育卻很虛弱。一個沒有公民意識的教師,又怎么可能把學生作為一個公民來尊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