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在全國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尚未明朗之際,山東省濰坊市從教育發展及人才成長的規律出發,率先實施中小學校長“去行政化”改革。
6年后,率先“吃螃蟹”的濰坊成為全國素質教育創新的一面旗幟。濰坊市實施的“去行政化”的校長職級制改革成功的關鍵在哪里,其間他們遭遇了哪些問題,又采取了哪些對策,究竟還需要如何完善?記者就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改革成功的兩大關鍵:組織要放權、決策要民主
長期以來,我國根據學校的歷史、地位、業績等確定不同的行政級別,此舉賦予了校長支配相應行政資源的權力,一定程度上強化了教育在國家和地方公共事業中的地位。然而,這也導致在許多地方,行政的力量凌駕于教育主管部門的力量之上,教育主管部門對校長管理的事權與用人權分離,即教育部門管事,組織部門管人。
濰坊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6年之后,濰坊市教育局局長張國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濰坊的“去行政化”改革之所以沒有走回頭路,最關鍵的一點是從制度上確保了組織部門“放權”。
根據2004年9月17日濰坊市《關于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的實施意見》,列入校長職級制度實施范圍的中小學校一律取消行政級別,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對中小學校長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區別對待?,F任校長的行政級別繼續保留,實行檔案管理。新任校長不再套用行政級別,全部實行競爭上崗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
改革前“老校長”的行政級別進了檔案,改革后上任的“新校長”沒有行政級別,而且新老校長均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這就意味著,校長任命權從組織部門完全移交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這一關鍵因素的達成,既需要地方黨委主要決策者有非常大的魄力和氣量,同時更需要這種魄力和氣量轉化為長期的制度建設。
校長選拔任用權從組織部門移交教育部門后,如何防止教育部門在選拔任用上權力膨脹產生新的不良影響,決策民主成為決定改革成敗與否的另一關鍵性因素。
根據規定,當濰坊市中小學校長出現空缺時,將組建中小學校長選聘委員會負責校長選聘。校長選聘委員會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參與人員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社區代表、教育專家、教師代表按照各占1/3的比例組建,一般不少于21人。選聘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聘任等程序進行。報名方式有三種:一是自薦,符合條件并取得校長任職資格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二是推薦,由校長空缺學校教代會推薦人選。三是學校主管部門提名。校長的聘任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進行全體教職工民主評議,滿意率達到80%以上者正式聘任,否則不予聘任。學校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由校長聘任,任期和校長相同,到期一并換屆。
校長任命權的徹底移交,與移交后校長聘任中公開民主的決策方式相結合,使得濰坊中小學校長“去行政化”的改革一直堅持到現在,并結出了眾多素質教育創新之果。
改革探索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去行政化”改革在為濰坊中小學校長們卸下“行政負累”、促進“專家治校、專心治學”的同時,也革去了一些依附在官帽背后的“行政福利”。對此,一些經歷過改革前后明顯對比的校長們感受深刻。
改革前身為正科級干部的濰坊育華學校校長李玉君說,濰坊校長“去行政化”改革搞了6年,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大家見面一聊,大都有一種“身為改革先驅”的不平衡感。多位受訪校長認為,這種不平衡感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的比較:其一,從濰坊來看,類似教育、衛生這樣的事業單位很多,但“去行政化”的僅僅只是中小學校長,原來事業單位同一批的行政干部,好多都提拔了,而他們的級別則進了“檔案館”;其二,從濰坊以外的地方看,中小學校長幾乎都繼續沿用“行政干部”管理的套路,中國社會的傳統觀念對“級別”認同度又特別高,“裸校長”和“官校長”一比,不平衡感就更強了。
還有一些校長認為,改革后政治地位明顯下降了,辦事也難了。以前有行政級別時,對干部選拔任用有一定的決策權,到許多單位去都是一把手親自接待,協調一些事情也十分容易。相比而言,現在就難多了。
校長的政治地位下降了,其他方面的補償如待遇激勵等也沒有明顯拉開,部分校長在經歷過改革初期的“興奮期”后,又重新進入事業發展的“倦怠期”。在濰坊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操作中,不同職級之間的工資待遇差別原本就不大,在實際執行中,部分縣市區校長職級設置等次較少,大部分為一、二級,較少為三級,四、五級基本沒有。另外,部分縣市區在首次校長職級認定時,將校長職級確定為較高等次,職級調整余地較小,晉升難度變大,體會不到職級動態晉升的激勵效應。不僅如此,校長的職級工資部分目前大都是由地方財政臨時支付,并非制度性安排;而且每年多出的1萬元左右的職級工資,相對校長工作的繁忙程度和巨大的壓力而言,吸引力并不大,要想吸引優秀人才進入校長隊伍還需要有更強大的制度保障和激勵保障。
此外,濰坊中小學校長“去行政化”改革還產生了另外一個“意料之外”的問題。取消校長行政級別后,雖然其他行政部門的外行因級別調整需要調過來干校長的情況幾乎絕跡,但是,以校長群體為代表的“教育專家”向“教育官員”轉型的通道也變窄了。改革6年來,校長轉任“教育官員”比改革前明顯減少,對“教育官員”后備隊伍建設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改革應堅定推進 配套政策應及時跟進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明確了學校、醫院、科研等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的方向,從濰坊的實踐來看,改革的成效是顯著的,改革應該堅定不移地推進。與此同時,針對改革進程中出現的問題,國家及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把這項事關國家人才培育和成長的大事辦好。
為進一步強化校長選拔任用中的決策民主,從今年開始,濰坊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對校長履職的監督體系和考核辦法。濰坊市規定,在對校長考核時要把學校全體教職工、在校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社區代表對校長工作滿意度評價作為考核校長的重要內容。校長考核等次作為校長職級認定的主要依據。濰坊市教育局局長張國華說,學生和家長是最關心學校、最希望學校辦好的群體,也是最能感知學校辦學狀況的利益主體,但長期以來,他們卻對學校和教師的辦學育人情況沒有發言權、監督權、評價權,成為最容易受到傷害的群體。為此,我們將學生和家長對學校和教師的滿意度情況納入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讓家長和學生的意見,能夠影響到校長的去留進退。久治不愈的不平等對待學生甚至侵害學生利益的現象也大幅度減少了。
讓優秀校長資源合理流動起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帶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從今年起,濰坊市規定,規范校長調配程序,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校長資源,確保優秀校長資源共享。同等辦學條件的學校間校長交流后,原來職級不變;交流到農村學?;虮∪鯇W校的,校長職級在本等級內晉升一等。年齡在45歲以下的校長,評定高級及以上校長職級,應當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職2年以上的經歷。通過雙向掛職、對口支援、校長聯聘等方式拓寬校長交流領域。確保每年有不少于10%的城鎮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到農村學校任職,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個聘期。
對于“去行政化”改革中影響“教育官員”后備隊伍建設的問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中也已明確提出:實施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合理流動政策,拓寬黨政人才來源渠道,完善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選拔人才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單位、部門和所有制限制,營造開放的用人環境。但具體實施意見并未出臺,濰坊市多位教育官員和中小學校長一致建議,對于小學、初中、高中不同階段的校長,在考選“教育官員”時,應該給予“相當于一定行政級別”的考選資格,從而為優秀校長向“教育官員”轉型提供合理的通道,形成較為完整的、專業的教育干部隊伍建設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