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未成年人殺父弒母的報道已不鮮見,以至于我看到新華社記者的《他殺死了親生母親》一文,只當又讀了一個雷同的故事。然而弒母的甘肅少年齊剛(化名)的一段話讓我深深震撼了:“我知道是違法的,法律會嚴懲不貸,一定會判坐十幾年、二十幾年牢。但是我當時想,如果我現在不坐,將來始終受父母制約;現在坐了牢,等以后出去,我就一個人生活,就自由了。”
自由本屬于生命的天賦權利,對齊剛來說,卻為了爭取到一點點,就需要付出自己的青春和母親的生命,這代價是不是太昂貴了?
齊剛本是個品學兼優的16歲少年,愛好廣泛,是那種開朗聰穎、熱愛生活的男孩兒,但不幸卻有著冷酷無情的雙親。因忍受不了父母長期的苛求、打罵,他離家出走。被找回后竟被父親打折胳膊,又被強迫吞下10盒煙絲,抽5盒香煙??吹竭@兒,我這顆已經堅硬得有些麻木的心,都不禁燃燒起來,何況對生活剛剛開始,稚嫩、單純、敏感、天然的生命感受力還未被蹂躪遲鈍的花季少年,這種來自親人的摧殘,給他帶來的又該是怎樣的絕望!
齊剛的父母是施暴者又是受害者,他們直接把齊剛由受害者逼成了復仇者。這是個極端的例子,但它的不同版本還在許多家庭中演繹著。
齊剛所在學校的校長說:“學校、老師關心他的只是學習成績,而忽略了他的做人和內心世界,這不能不說是學校教育的失誤!”我以為,于其說是“忽略”不如說是“無視”,作為齊剛的父母和老師,他們的成長和所受的教育,就缺乏應有的人文關懷,加之當下應試教育的大環境,教育者對自我更新緊迫感的昏然不覺,使齊剛無處求助(到網絡尋找虛擬的自由也被禁止),內心的郁悶無處宣泄,終于忍無可忍,為求得人性的生活,以極端的方式反抗非人性。
我常常想,我們的教育設施越來越現代化,教育教學的科研成果每年都在豐收,為什么我們的教育仍然沒有根本性的變革?還不時泛起種種丑陋、腐敗甚至血腥。我們是否應把人性作為教育的核心?為教育注入生命。人類在面對大自然、面對自身創造文明的伊始,一定充滿了敬畏、渴望、熱情,并把這一創造過程與自由、自尊和愉悅的生命體驗融為一體。那么作為傳承文明的教育,為什么不能保持其純粹的品質?讓學生在語文中品味人的精神的豐富,在數學中癡迷思維的縝密與想像,在史地中開闊胸襟,在藝術中體驗美的震撼和感動,在體育中享受生命的奔放,在師生之間、同學之間平等的交流中,懂得理解、尊重、友愛……
促進社會進步,教育不是萬能的,但它是文明的基石,學校應該成為未來公民的精神家園和思想搖籃。我不相信以工具性代替人性培養出來的,毫無靈魂、喪失自由意志、沒有良知、唯利是圖的“學習機器”,能夠創造出人性的組織、人性的管理、人性的業績、人性的理論、人性的社會……
就在筆者撰寫此文時,看到一本新書在廣州暢銷的報道,作者周洪反思對女兒成長的教育,通過《我平庸我快樂》一書,倡導“人性教育”的理念,提出讓孩子從“天才”教育的重壓下解放出來,獲得人生的快樂。其實這種遵循自然的教育觀與盧梭、陶行知等中外教育家一脈相承,只是我們誤入歧途,久已淡忘。這本書如此昂然地宣告:“寧要快樂的傻子,不要憂郁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