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音樂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課總分為200分。
聲樂(美聲、民族、通俗)表演專業:基本樂科60分(基本樂理30分、視唱15分、聽音15分);聲樂演唱按140分計入總分。
器樂(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鍵盤)表演專業:基本樂科60分(基本樂理30分、視唱15分、聽音15分);器樂演奏按140分計入總分。
音樂學專業:基本樂科60分(基本樂理30分、視唱15分、聽音15分);聲樂演唱按70分計入總分;器樂演奏按70分計入總分。
考試過程中,除視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記錄成績。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基本樂理和聽音為2011年12月11日。
08:00—08:30聽音
09:00—10:30基本樂理
考試地點按美術類考點設置。
視唱和專業課考試時間為2011年12月24日—30日。考試地點為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院內)。
參加聲樂和器樂考試的考生自備二首曲目,考試現場抽一首背譜演唱或演奏。參加聲樂考試的考生自備伴奏帶(碟)。
3.編導類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考試科目及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