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提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目標以來,經過加倍努力,在學校建設投入不斷加大、布局調整后辦學條件不斷改善、教師學歷和素質明顯提高、學生全面素質和能力穩步增強的背景下,社會對基礎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的入學政策、學生負擔與質量的指責和質疑卻仍在不斷加大,擇校問題就是其中的一個熱點問題。
解決擇校問題必須推進教育均衡,但均衡不是平均。解決教育不均衡問題要靠科學發展,在發展中求均衡,在多樣化中求均衡,在形成特色中提高水平。教育均衡本質上應是一種動態的、相對的、和諧的均衡,讓所有的學校和所有的學生各得其所。脫離本地區學生和教師發展的實際需求,一味整體地提高層次并非好事。要合理規劃結構比例,尊重社會對人才、人力資源的需求,尊重每一個人的成長個性。在這個意義上,解決擇校問題,更為關鍵的是要引導家長和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和教育。
溫總理在不久前召開的關于《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基礎教育領域座談會上指出:教育公平,不是搞平均主義,更不是一個模式辦學,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學校還是要辦出自己的特色。鼓勵出名校、出名師、出名人。因此,有效緩解擇校矛盾的基本途徑,是依靠每一所學校、每一位教師的發展,甚至全社會所有家長和學生的廣泛參與。學校、教師和質量不是“被”均衡出來的。同樣,學生和廣大家長也不可能“被”公平起來。努力構建每個學生、教師和家長內心深處的教育幸福感是均衡發展的最顯著特征。
溫總理2006年和2009年兩次在北京進行教師節慰問和調研時都特別強調,要培養學生、教師和諧的心理,講和諧首先是人內心的自我和諧。這就要求我們要從建立公平的規則入手,扎扎實實地建立起質量監控和督導評估機制,使義務教育運行建立在有序、公開、標準明確的框架下,在確?;举|量達標的基礎上,提供不同品質的教育服務。因此,要建立更加廣泛的“統一戰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家長、學生共同努力,為每一個孩子提供最適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在不同的發展階段表現出的突出矛盾是不一樣的。擇校的產生和逐步解決也需要一個過程,我們必須尊重個性與差異,構建可持續發展的教育生態系統,從根本上促進均衡與公平,營造和諧發展的基礎教育規則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