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錄取時我院將按照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對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及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
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國家、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收費文件規定。2011年我院本科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16000元(視不同專業而不同)。宿舍實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費標準為每生每年900-1450元。若學生退學,按實際發生情況結算費用。
第十三條 學生修完學院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廣西工學院鹿山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廣西工學院鹿山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規定者,頒發廣西工學院鹿山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四條 學院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廣州助學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多個助學項目。
第十五條 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細信息參見《廣西工學院鹿山學院2011年招生簡章》,也可登錄學院網站http://www.lzls.gxut.edu.cn了解相關信息。
聯系部門:廣西工學院鹿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772-3517066 3516196傳真:0772-3517066
網址:http://www.lzls.gxut.edu.cn 電子信箱:lz_lus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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