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者接到報料稱,廣州有部分報考2012級上海財經大學MBA的學員,在沒有參加MBA全國聯考前,就已經開始提前修學分。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MBA招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考生必須先考試再上課,“跟讀”是不允許的。
所修MBA學分五年內有效
杜小姐在廣州一家證券公司工作,今年5月收到手機短信稱,如果報名參加上財MBA廣州教學點的課程,繳納學費后可跟讀并提前修學分,如果第一年聯考不通過,可在兩年內再次參加聯考,并且所修學分在五年之內有效。無獨有偶,另一家證券公司的姚小姐及其同事也收到了類似信息,她表示,信息上稱“8.8萬元通過MBA聯考獲得MBA學歷及學位雙證。”
杜小姐通過電話和上門核實了考試報名的具體情況,在繳納2.5萬元學費后,開始跟讀MBA課程。但是讓杜小姐不解的是,學校給她開具的學費收據所蓋章為“廣州市上才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而不是上海財經大學相關的財務用章。
杜小姐隨后在廣州市工商局信息中心查到,該公司是去年在花都區工商分局注冊登記的,其經營范圍是“教育信息咨詢;利用自有資金投資”。杜小姐開始懷疑該公司的合法性。近日,杜小姐和律師朋友聊起此事,朋友告訴她有可能是違規操作,所修學分未必會得到校方認可。隨著研究生考試報名截止日期的臨近,杜小姐擔心自己幾個月來的努力可能會“打水漂”。
上財商學院否認“跟讀”政策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上財MBA廣州教學點的相關負責人。一名張姓主任告訴記者,該校教學點確實存在“先跟讀,再考試”的政策,“我們這里常年辦這種跟讀班,政策是上海(總校區)定的。”當記者問及廣州市上才信息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辦學資質時,張主任沒有給出正面回復。
記者隨后致電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MBA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考試工作的王老師對此表示,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在廣東地區確實設立了深圳、東莞和廣州三個教學點,但是她否認學校存在有提前跟讀的政策。“財大是不允許提前修學分的,必須要先通過(聯合)考試才能上課,更不存在“修滿學分可以提前畢業”這種說法。”
律師觀點:涉嫌違規辦學 對其他考生不公
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社會力量辦學需要取得“辦學許可證”。廣州上才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所顯示的經營范圍,不包括教學服務。因此,其開展教學活動,“屬于超范圍經營,涉嫌違規辦學。”
湯喜友律師認為,非正規錄取的高校學生,先行修讀學分,實際開始學習活動,屬于程序性違規。“任何一所正規大學,都不會允許這種違規就讀行為存在。這將跟讀學生置于一個尷尬位置,如果考生未取得學籍,跟讀所修學分變得毫無意義;如果跟讀導致必須取得學籍,對于其他報考該校的學生來說則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