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實行助學貸款,到現在已經快三年了。從各方面公布的數據看,助學貸款為100多萬大學生解決了“上得起學”的問題,與這兩年的高校擴招(解決了相當一部分青年學生“有學上”的問題)相提并論,堪稱兩大功德無量的舉措。
高等教育不是義務教育,不可能向受教育者免費提供,青年學生如果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被高校拒之門外,將對國家的人才培養和人力資源發展帶來重大損失,因此需要用以助學貸款為主,以獎學金、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方式為輔的一整套政策體系,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這些都是十分簡單的道理。但與此同時,“借債還錢,天經地義”,大學生自然也不能例外,也是十分簡單的道理。前些時候,某市曾傳出一條爆炸性的消息:該市工商銀行從1999年9月開始向各高校發放貧困生助學貸款,目前已經按合同發放了1.8億元。到2001年12月20日,有1250名畢業的學生進入還款期,但迄今仍有119人沒有還錢。這119人畢業之后,各種通訊方式都不通知工行,原來貸款時填寫的家庭住址等通訊方式也多有變更或者不詳。據說,該市工行其他個人消費貸款群體中,不還錢的比例遠遠低于千分之一,而大學畢業生卻遠高于這一比例。這條消息盡管并不具有多大的普遍性,但也足以引起人們對大學生貸款后還款問題的關注。一些銀行意識到風險較大,放貸逐漸趨于消極;教育部決定結合全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系統,建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方便銀行和學校對那些欠款不還的畢業生進行“跟蹤追擊”,這些多少都顯示了人們對大學生的某種“不信任感”,而這很難說與少數大學畢業生的“賴賬”行為沒有關系。
與其他個人消費貸款相比,國家助學貸款最大的優點是不需要擔保,只需要提供貸款介紹人和見證人,且介紹人和見證人無需承擔連帶責任。銀行當初之所以愿意為大學生申請貸款提供如此便利的條件,正是考慮到大學生總體上是綜合素質高、就業前景好、創業成功率高、預期收入相對較好的人群,對他們發放貸款風險很低。而且從長遠看,幫助他們就學成才,也是為銀行培育未來的優良客戶。現在,方方面面都在注視著那些貸款在身的大學生,他們的信用表現將證明他們能否善待社會的善心,能否對得起銀行對他們的信任,能否為弟弟妹妹們今后享受助學貸款創造良好的信譽環境,能否為全社會做出誠實守信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