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
《決定》指出,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是政治領域中一場嚴重的敵我斗爭。它對于搞好社治安,推動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對于提高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的敵情觀念和政治警惕性,加強黨紀、政紀、軍紀,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都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中共中央決定,從現在起,在三年內組織三個戰役,按照依法“從重從快,一網打盡”的精神,對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堅決打擊。到十一月六日止,全國共收容審查、勞教、拘留、逮捕了一大批罪犯,摧毀了大批流氓團伙,收繳了大批犯罪兇器,查獲了大量淫書、淫畫和淫穢的錄像、錄音帶,取得了初戰的勝利,社會治安情況開始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