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全稱辦學地址
第三條學校全稱為贛南師范學院,坐落在京九鐵路干線上的歷史文化名城、全國文明衛生城市——江西省贛州市內,學校國標代碼為:10418。
第三章辦學性質
第四條學校辦學性質為省屬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師范院校。
第四章主管部門
第五條學校主管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
第五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詳見《贛南師范學院2010年招生計劃表》
第六章錄取條件
第七條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參加文化統考后,成績達到學校當年(當地)錄取分數線,身心健康者即具備學校錄取資格。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一)總原則:學校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根據其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優先滿足其專業要求。
(二)英語(論壇)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進校后必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日語專業除外)。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通過英語口試,依據總分、英語單科和口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藝術類??际》菘忌浫∞k法:在文化和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百分制)和文化成績(百分制)7:3的比例計算總分,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出現總分相同,先后按專業成績、英語單科、語文單科、數學單科由高到低錄??;藝術類非??际》輬绦猩此谑⊥稒n錄取原則。
(四)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教育部頒發的《關于做好2010年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執行。
(五)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按《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執行。
(六)對符合加分和降分錄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新生入學
第九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教材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江西省人民政府當年批復為準。
第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獎學金與扶困助學
第十一條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每年按學費收入的10%劃撥專項經費用于建立各類獎學金、勤工助學基金、特困生補助基金和減免學費,構建了一套“以助學貸款為主,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為輔”的學生資助體系。學校按照國家政策積極開展助學貸款申請服務工作。學生享受各類資助受益面近40%。
第十二條 國家、省政府和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素質拓展獎學金等獎(助)學金;社會各界和個人在我校設立了中國新長城自強獎(助)學金、杜玉如師范教育獎學金、“南海奮進”獎學金、“天華”助學金、“惠濟”獎學金、“客家情”獎學金等獎(助)學金。個人受獎(助)金額從幾百元至1萬元不等。
第十章 畢業文憑和學位
第十三條學生能遵紀守法,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總學分,德、智、體、美等各項素質考核合格,頒發教育部規定的、加蓋“贛南師范學院”公章的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所屬的相應學科門類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聯系地址:江西省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南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41000;咨詢電話:0797-8393638(傳真);學校網址:http://www.gnnu.cn;招生信息網:http://202.109.135.107/zsx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