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也是一種個人自學、社會助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貿易專業是為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培養對外貿易工作的應用人才而設置的。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著重考核自學應考者掌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程度以及運用基本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和造就從事我國各行業對外貿易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本專業要求應考者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要求應考者理解和掌握國際貿易和我國對外貿易方針、政策;掌握有關國際金融和國際貿易法規的基本知識;熟悉有關國際慣例和國際公約;具有簽訂和履行對外貿易合同的能力。
三、基本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國際貿易與實務相關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培養學生具有從事國際貿易活動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1、擁護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
2、掌握國際經濟、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具有基本理論分析能力;
3、能掌握從事國際貿易活動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較強的實際操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中國的對外貿易經濟政策和法規,把握國際貿易的發展動態;
5、能夠在掌握已知知識和能力的基礎上,具備自學和持續學習的能力;
6、能夠熟練掌握一門外語,能利用計算機從事國際貿易工作。
7、身體健康,具有正確審美觀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四、學歷層次與規格
本專業課程考試水平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專業本科相同課程的結業水平一相致。
本科在??飘厴I的基礎上,取考試計劃所規定的13門課程的合格成績,累計達到70學分,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發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貿易專業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畢業證書。
按照北京市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根據本院校學位授予的有關規定,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畢業論文經答辯未通過者必須補作,不補作者不予畢業;補作合格者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