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學校訓“立志、努力、為公”是由竺可楨先生提出的。所謂“公”者,是指人的公共意識和公共道德,惟“公”故能化私、化散,團結合作,有為公犧牲之精神。
從“蕙蘭”的校訓“誠、勤、愛”,到竺可楨的訓詞“立志、努力、為公”,二中人從精神層面上認準了自己的追求方向——“高”(高目標,高境界)、“正”(樹正氣、走正道)、“實”(說實話、做實事)。
杭州第二中學,為歷史文化名城杭州建立最早的班級授課制學校。其前身為私立蕙蘭中學和國立浙江大學附屬中學。1953年,列為杭州市重點中學;1963年,成為浙江省教育廳直屬實驗中學;1978年,被定為浙江省重點中學;1980年,經省政府批準,列入首批辦好的浙江省18所重點中學之一。1995年,經省教委考核評估,被認定為浙江省一級重點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