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縣(區)、青海油田招生辦公室,省屬各高等(職)學校(院):
現將青海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1月5日至15日。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號、[2006]33號”文件規定的在青報考條件;
3.身體健康;
4.高中畢業;
5.“三校生”(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除藝術類外,只準報考“對口高職”。高中畢業生不準報考“對口高職”。體育專業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米,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不得低于4.6。
(三)下列人員不準報考:
1.高中、高等學校在校生;
2.在省內中學空掛學籍的學生;
3.在非應屆畢業年份參加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高考前未參加完高中會考全部科目考試的;
5.去年高考時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的考生;
6.因觸犯刑法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由考區招生辦公室負總責。
2.戶口在就讀學校所在州、縣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初審、報名,再由當地招生辦公室集中復審;省內跨州縣借讀高中畢業生,回戶口所在州縣的招生辦公室報名(西寧四區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報名)。在非戶籍地考區報名的,將取消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單位承擔;往屆高中畢業生和在外省借讀高中畢業生在戶口所在州(縣、區)招生辦公室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不允許在補習學校或原畢業中學報名,否則不予錄取。水電四局戶口在海南州的高中畢業生在城東區招生辦公室報名。
3.州、地、市招生考試部門要加強對轄區考區及學校高考報名工作的指導、督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