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1月26日,我國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名單已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下達。這次批準的首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共151個,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學科、專業點812個,可以指導博士研究生的導師1155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358個,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點3185個。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分布在國務院有關部、委以及省市、自治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
為了保證所授學位的質量,高等學校一律以校為學位授予單位;中國科學院以學部為學位授予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以研究生院為學位授予單位;國務院各部委所屬科研機構,一般以研究院為學位授予單位。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向學位授予單位發出關于做好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通知說,今年有11000余名研究生陸續畢業,但是,由于他們入學水平不齊,學習年限不同,各單位在培養條件和安排上存在較大的差別,有部分研究生達不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因此,學位授予工作必須堅持標準、保證質量,逐個認真地做好審核工作。
通知強調,在授予學位工作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學位申請者不但必須具有應有的學術水平,而且必須具有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的覺悟。
通知要求,學位授予單位必須盡速建立學位評定委員會,切實加強對學位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