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平安, 1944年8月出生于重慶市云陽縣,1970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新中國第一位民事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曾任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處副處長、校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院長、副校長、黨委書記、校長等職。現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會副理事長、重慶市社科聯副主席、重慶市法學會副會長等職。
上帝的玩笑讓他走進了法學的殿堂
出生于工人家庭的他,和許多同齡人一樣,中學時代的夢想是當一名激揚文字的作家或作一個能言善辯的哲學家。臨近高考填志愿時,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四川大學的中文和哲學專業。然而學校為了平衡志愿,決定讓他改報北京大學。北大當然不容易考,而文學、哲學又是當時的熱門專業。報什么?冥思苦想之后,他下定決心:不管報哪個學校,學文的志向不能變,于是他在第一、第二志愿,分別填上了中文系和哲學系。第三志愿他隨手填了個法律系。然而就是這隨手一劃,把本想邁進神圣的哲學或多姿多彩的文學殿堂的他,推進了法律的房間。
帶著對法律的陌生感,提著一只紅木箱,他緩緩地踏進了法學的殿堂。當耳濡目染了法律的精微深義,當習慣了弦歌不輟的北大生活后,他逐漸開始喜歡上了法學。1970年他在貴州參加了工作。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政法學院陸續復辦,他報考了西南政法學院刑法專業。然而這次,命運又跟他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一心一意想投身刑法的他卻被招錄為民訴法研究生。帶著一絲遺憾,他在歌樂山下一讀就是1095個日日夜夜。
年輕的田平安成了當時新中國培養的第一位民訴法研究生,后留校成為西南政法學院的老師。時至1984年,干部“四化”勁風又將他推上行政崗位,經群眾舉薦,組織考察,最后被任命為首位研究生部副處長。
仕途順暢并未讓他放棄學術
從1984年任研究生部副處長,其后歷任副書記、紀委書記、教代會主任、副校長、書記,到2002年從校長之位上退下,田平安在這條路上一走就是17年。
雖然行政崗位日常工作很繁重,但田平安教授對民訴法的熱情卻絲毫未減。17年間,他歷經了民訴法學的冷落、起步、發展到相對繁榮的全過程。即便是在擔任黨委書記、校長那段最繁忙的時間里,他仍然未游離于民訴之外。近20年來,他先后出版《中國民事訴訟》、《民事訴訟證據初論》、《程序正義初論》三本專著,并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現代法學》和日本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以及德國的專業法學刊物上發表論文50余篇,主編參編大學、專科、自考教科書20余本,主持出版了第一套外國民事訴訟法學名著的翻譯;主持出版了我國第一本比較民事訴訟法論叢。除了對民訴法的研究之外,田教授在仲裁、證據學、行政訴訟等方面都涉獵研究,并形成了自己獨到的見解。在行政訴訟法學方面,他的代表作之一的《行政訴訟法》是我國訴訟法學界較早的一本有關行政訴訟的著作之一,該書較全面、系統地從行政訴訟概念到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了論述,提出了行政訴訟研究的基本內容。在民事證據理論與實務方面,對如何求證、查證、質證、舉證、證據的表現形式、內涵、外延、特征及證據主體和證明程序等這些理論上均是空白或尚無定論的內容,根據實踐體驗、理論探索之后,逐步形成了系列見解并大膽設計了一套理論框架。在民事訴訟相關問題方面,田教授也多有研究。如仲裁制度、商標的法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訴訟救助、訴訟模式與價值等,他都提出了不少新觀點。
為師之道在于嚴己律人
為師之道當如何?田平安教授一直堅持把嚴格放在首位。他本身是一個嚴于律己的人,并且對學生也這樣要求。他布置給研究生的作業,從沒有人敢偷工減料,因為他的考核是出了名的“刁鉆”和嚴格。他每年布置給學生閱讀的數目,他必然自己先讀了幾遍,對于內容更是無比熟悉。同學們每每想到這,即使心里對他的苛刻存有想法,都只好啞口無言了。
除了嚴格之外,他還特別強調同學生的平等交流。在教授方式上,他提倡蘇格拉底爭辯式的方法。在招生時,他提倡不拘一格的選人方式,相對于現實成績,他更看中學生的“研究潛能”。在研究生圈子內,他特別注重外語結構的構成,他的研究生的外語種類已經涵蓋了日語、德語、法語、英語等世界主要國家的語言。用他的話說就是:“這樣在我們這個圈子內,就形成了一個國際聯合縱隊,我們就可以直接把整個世界的最新成果和尖端發現最快地拿過來應用。”
“桃李花開滿園香”,20年來他培養了近百名碩士、博士生,弟子遍布天下,許多都已成為學界精英、社會棟梁,受到社會的普遍贊譽。
現在,田教授已近60,但對剛從仕途崗位上退下來的他來說,學術“第二個春天”的道路又才剛剛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