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4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主干學科: 公安學基礎理論、犯罪學、公安管理學、偵查學總論、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自衛擒敵、射擊、治安學、治安管理學、戶政學、安全防范技術、道路交通管理學等。
主要課程: 包括調查、見習和實習等,學生在公安機關見習6周,畢業實習10周。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力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而獻身的精神,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系統掌握治安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邊防、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衛、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學教學??蒲械确矫婀ぷ鞯母呒墝iT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治安學、行政法學、行政管理學、安全防范技術)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公安行政執法和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管理社會治安,預防處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與治安災害事故,指導和監督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基本能力。
就業方向:
1.掌握治安學、行政法學、行政管理學、安全防范技術學、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術;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會治安、處理各種治安問題的初步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及社會治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治安學的理論前沿及其研究的發展動態;
6.掌握通訊、駕駛、射擊,自衛擒敵等警體技能,身體素質達到規定標準;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學、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