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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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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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進檔考生,按照“分數清”原則錄??;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由學校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總分相同情況下,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報考雙語類或民語言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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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對于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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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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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其他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