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各?。ㄊ小^)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加分、優惠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嚴格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規則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閱檔中因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退出該專業所產生的缺額計劃不順延替補??偡窒嗤那闆r下,文史類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依次比較,理工類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為序依次比較;不分文理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為序依次比較。
江蘇省執行“先分數后等級”錄取規則;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錄取辦法按其?。ㄊ校┫嚓P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認可生源?。ㄊ?、區)體育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按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專業成績相同的,以高考文化總分、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為序依次比較。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認可生源?。ㄊ?、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按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以高考文化總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序依次比較。
第十六條 除英語類專業僅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專業外語語種要求不作規定。學校公共外語教學均使用英語語種。
第十七條 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無加試要求。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