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除國家資助政策項目外,我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