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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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規定進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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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專業志愿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對于報考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對于同等分數、相同志愿的考生,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錄?。晃氖奉惪忌来伟凑Z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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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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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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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專業均不受外語語種限制。錄取時,無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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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年度各項照顧性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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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的招生咨詢電話查詢??忌讳浫『螅瑏砦以簣蟮綍r持錄取通知書購買火車票可享受半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