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錄取工作完全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廳的普通高等學校統一錄取規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名次)為主要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2、進檔考生錄取專業原則:所有進檔考生按高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專業清”原則,即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其專業,若某專業報考人數超過該專業計劃數,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剩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第四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錄取。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學生若想調換專業,可在入學后按學校有關規定調整。其中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式錄取。
3、高考外語口語測試成績不作具體要求。
4、無語種限制。
5、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6、各專業體檢標準按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