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收費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全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6〕51號)及其它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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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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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文科(文史哲)類專業:3650元/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專業:3880元/學年;理工(I)類專業:4120元/學年;理工(II)體育類專業:435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435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農林類專業:341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14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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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簠⒄找陨媳究聘鲗I學費標準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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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費標準:750-10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