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錄取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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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錄取考生時,嚴格按照在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對于已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全面審核,分專業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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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錄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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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認可各?。ㄖ陛犑?、自治區)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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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錄取時,高考分數優先,依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分數下,依次比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總成績/文科綜合成績/理科綜合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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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收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和各?。ㄖ陛犑?、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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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向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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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專項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貧專項計劃?。ㄖ陛犑小⒆灾螀^)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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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面向華僑、港澳臺地區招生,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錄取。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0﹞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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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15〕1號)文件規定,實施分區投放“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依據《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安排與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規定,我校不同區、科類、專業之間的“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不互調,在本科提前批普通類B段錄取,實行平行志愿,不設置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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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據教育部有關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相關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投放的“農村專項計劃”,只招收戶籍和學籍均在上述區的農業戶口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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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滿足我校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的要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執行江蘇省普通招生錄取辦法,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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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學校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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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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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語語種要求:(1)外國語言文學類只招英語考生;(2)除外國語言文學類限招英語考生外,其他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新生入校后,本科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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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文教學專業:金融學院金融學(國際金融英文班)專業、華僑學院工商管理(國際會計)專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信息管理)專業、國際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學(數據與計量分析)專業為英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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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體健康要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文件規定為依據,執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體檢標準》。我校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安全工程(注安師);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廣告學、傳播學(以上為“雙培計劃”招生專業)、新聞傳播學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安全工程(注安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信息管理)。新生入學報到時,校醫院對新生進行健康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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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均無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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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學校各專業對往屆生均無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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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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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通過省級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查詢電話或網站查詢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