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表1 學費標準
注:
1.原則上新生宿舍為六人間,學校每年將按照“同年級、同學院、男女分宿”的原則劃定新生住宿區域,并視實際工作需要做出適當宿舍調整安排。
2.該住宿費標準含學校為住宿學生免費提供的定額電、冷水、熱水(電:8度/人/月,冷水:2.4噸/人/月,熱水:1.6 噸/人/月,每學年按校歷規定的在校住宿時間提供,按現行價格免費水電合計422.8元/人/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