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合格;符合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十五條 2020年我校在山東、天津、江蘇、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27個?。ㄊ小⒆灾螀^)招收本科生,并在山東省招收專科生。(各省、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泰山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八條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考生的錄取資格及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條件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凡復查結果與錄取條件及高考體檢嚴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實行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第一學年結束時按學校制定的專業分流辦法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藝體類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一)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原則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根據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
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二)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山東省內藝術、體育類考生:
1、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體育類等統考專業:考生報考我校必須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并且成績合格。
錄取規則: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
2、音樂類專業、舞蹈學、舞蹈學(體育舞蹈)、舞蹈學(健美操)、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等高校聯考專業:考生報考我校必須參加音樂類(濟南大學平臺)、書法學(聊城大學平臺)、舞蹈學(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播音與主持藝術(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體育舞蹈和健美操(山東體育學院平臺)等高校藝術專業聯考且取得相應專業合格證。
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
音樂類、舞蹈學、舞蹈學(體育舞蹈)、舞蹈學(健美操)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外省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并且成績合格。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公費師范生、委培師范生等招生類型錄取原則,以上級有關政策及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四)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完成全部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后,在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同類專業中進行專業調劑。
第二十二條 我校不限外語語種。
第二十三條 山東、浙江、天津、海南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