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條? 獎助措施:
?
1.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各項單項獎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的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助措施:
?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等完善的資助體系,通過開展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校內無息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學生補助、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求職補貼、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幫扶措施,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