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 收費標準: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函【2017】50號文批復標準執行。如學費標準有調整,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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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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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退學學費: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由于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學習時間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計算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