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獎學金計劃
第三十四條 為鼓勵和吸引內地優秀學子來香港城市大學就讀,城大特設立獎學金計劃。
高考成績特別優異、報讀城大并獲錄取者,在入讀時可獲城大頒發不同種類和數額的獎學金(“入門獎學金”)。
在學期間, 學期和學年表現優異者亦可獲學院及學系頒發或由社會贊助提供之其它各種獎學金 (http://www.cityu.edu.hk/sds/sch/index.htm)。
第三十五條 “入門獎學金”類別有:狀元獎學金;分等獎學金;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海南優秀學生獎學金。
狀元獎學金:各省市區(不包括海南省)名列文科或理科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報讀城大并獲錄取者,將獲頒發全額狀元獎學金,金額相等于在城大求學四年(法律學院五年)期間的全部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現為每年港幣12萬元)。
分等獎學金:按照考生實際高考總分高出所在省市區“一本線”之多少分等,設頭等和二等獎學金。
頭等獎學金為“每年學費全免”,二等獎學金為“每年學費半免”。
在高考總分以750分為滿分之省市區,理科考生高出100分以上(含100分)或是省市區高考成績排名(如適用者,下同)100名內(含100名)者;文科考生高出90分以上(含90分)或是省市區高考成績排名50名內(含50名)者,將獲城大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60分以上(含6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50分以上(含50分)者,將獲城大頒發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以810分為滿分之浙江省,理科考生高出108分以上(含108分)或是省高考成績排名100名內(含100 名)者;文科考生高出97分以上(含97分)或是省高考成績排名50名內(含50名)者,將獲城大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65分以上(含65分)者,文科考生高出54分以上(含54分)者,將獲城大頒發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以630分為滿分之上海市,理科考生高出84分以上(含84分)者,文科考生高出76分以上(含76分)者,將獲城大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50分以上(含5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42分以上(含42分)者,將獲城大頒發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為480分(不含獎勵分)之江蘇省,理科考生高出64分以上(含64分)或是省高考成績排名100名內(含100名)者;文科考生高出58分以上(含58分)或是省高考成績排名50名內(含50名)者,將獲城大頒發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38分以上(含38分)者,文科考生高出32分以上(含32分)者,將獲城大頒發二等獎學金。
海南優秀學生獎學金:城大獲得香港一位海南籍社會賢達捐贈成立「海南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學金共有7個名額,將頒發給2010年經統招獲錄取入學之海南省高考生;每位獲錄取者每年可獲頒12萬港元獎學金。獲獎資格以高考成績900分標準分(不含基礎會考成績及照顧加分)為基礎:文科考生必須高出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108分(含108分)或是海南省高考成績總排名50名內(含50名)者;理科考生必須高出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120分(含120分)或是海南省高考成績總排名100名內(含100名)者;英語成績原始分須達103分以上(含103分),屆時將以海南省考試局公布所對應的標準分數為準。
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 參加應屆高考、成績達到城大錄取標準且獲錄取者(見第三章),若高中期間同時是以下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將獲頒發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總金額為港幣8萬元,按年度平均頒發。
上述競賽是指: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第三十六條 上述“入門獎學金”為期四年。因法律學院學制五年(含基礎年),獲獎者獎學金為期五年。
“入門獎學金”頒發詳情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有關招生法律與政策(若適用),并依照大學制定之相關具體規章及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