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批次及規則
第十二條 獲教育部批準,香港城市大學將在上述25個省市區透過提前批次錄取本科生。
第十三條 有意報考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必須將城大列于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才有機會被錄取。
第十四條 香港城市大學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內,并會根據各省市區級高招辦或考試院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調檔。
第十五條 對高招辦或考試院按規定為城大提調的考生檔案,香港城市大學將按既定程序,根據成績并按照學院志愿(只考慮首三個學院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城大不接受退檔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終報考決定前應綜合考慮個人和家庭經濟情況。
第十六條 在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及衛生部之有關規定、實際高考成績(即不含任何加分)符合香港城市大學在該省市區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城大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英語水平、學院志愿(只考慮首三個學院志愿),配合相關學院的具體要求,擇優錄取。
在錄取時,城大一律不考慮加分。學術之外領域的專長或特長只作錄取參考之用。
第十七條 在成績相同或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考試分數高并符合相關學院具體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條 香港城市大學在江蘇省采用“先分數后等級”之辦法錄取考生。對進檔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歷史或物理須為A+等級,其它選測科目為A等級)按原始總分(滿分480)和獎勵分(1-5分)之和排序,當此分數相同時,城大將考慮考生的英語考試分數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作出錄取決定。
第十九條 香港城市大學在考生報考的學院(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2010年城大招生學院只會考慮錄取填報其學院為首三個專業志愿的考生。在錄取時,城大不會對考生的第四和以后的學院志愿或并沒有填報的學院作專業調劑錄取。
第二十條 有意報考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院的考生需提交學生作品。作品的類別可包括:攝影、繪畫、素描、雕塑、作曲、演奏、電影、錄像、軟體、多媒體制作、小說、劇本、以及其他作品。學院希望通過作品首先看到考生的想象力、觀察力和自我表達能力,其次才看考生已經具備的技巧。在媒體、藝術方面興趣廣泛的考生不妨提交各種不同的作品供學院參考。作品需于2010年4月1日至5月29日期間寄至創意媒體學院(香港 九龍達之路 香港城市大學 創意媒體學院)。來件請注明考生姓名、考生號、所屬省市區和聯絡方法(包括電郵地址、手提電話、住宅電話號碼)。
創意媒體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英語水平和所提供的作品,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不需參加面試。
第二十二條 錄取時,不設男女比例,一律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