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山東藝術學院等12所高校學分制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8〕72號)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文件,以及《濰坊醫學院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辦法》中核定的標準收取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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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 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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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收費是指按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學費的收費管理制度。專業注冊學費是針對不同專業收取的年度學費;學分學費按學生修讀課程的學分計收,學分收費標準不分專業,每學分為100元。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