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ㄖ陛犑?、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00%投檔。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原則為: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 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學校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學校將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各專業錄取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含大類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滿足時,學校將根據考生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及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整。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錄取計劃有限的情況,學校將依據文史類專業以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專業以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英語專業考生須參加口試,同等條件下,專業口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報考體育、藝術類考生,必須符合學校招生條件要求,參加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藝術類專業必須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惑w育類考生錄取時文化分和專業分雙上線,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