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第二十三條 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檔(未設第一志愿)錄取我校,高考成績優秀的考生,入學后學校給予獎學金。
普通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各?。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者,給予本專業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
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各?。ㄗ灾螀^、直轄市)普通類第二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藝術專業成績排名在各?。ㄗ灾螀^、直轄市)同類別合格考生5%、10%以內者,分別給予本專業兩學年、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
體育類考生:綜合分達到各?。ㄗ灾螀^、直轄市)體育類合格考生前10%、15%以內者,分別給予本專業兩學年、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奮發向上,刻苦學習,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學習獎學金、特長獎學金和師范專業獎學金。師范專業獎學金按月發放,學習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特長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同時,每學年還評發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
第二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為確保學習努力,綜合素質良好、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通過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社會捐資助學基金、貧困生考研基金等多渠道資助貧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