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
(一)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投檔輔助分排序;投檔輔助分相同時,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ㄖ陛犑?、自治區)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三)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公安專業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限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因為高考信息填報錯誤責任自負。普通(非公安)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五)對江蘇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2B,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5合格。
(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教學只安排英語語種。
(七)招收女生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