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我校普通類(除藝術類、體育類)各錄取批次的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BC(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三)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四)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三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一)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二)普通類招生
對于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不含藝體類),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
江蘇省內考生:文科類、理科類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是“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在投檔過程中,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江蘇省外考生:對普通類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即從高分到低分、按填報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專業投檔。
(三)藝體類招生
1.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舞蹈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統考最低控制線,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舞蹈統考最低控制線或取得省級聯考合格證或者我校舞蹈專業??己细褡C。
江蘇考生:對于進檔的藝體類考生,以投檔分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分按下列方式計算:①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投檔分=高考文化總分+省專業統考總分。②音樂類專業:投檔分為省專業統考總分。③舞蹈類專業:投檔分為??紝I總分。
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江蘇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按照江蘇省藝體類省統考錄取規則錄取。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