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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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ㄊ小^)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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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學校將根據各?。ㄊ小^)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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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等級級差法”,即將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將考生投檔分加上等級級差分后的折合分從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時,則按投檔分再次排序;若投檔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照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照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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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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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江蘇省外各?。▍^、市)普通類考生進行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即由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進行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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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即分數清)”的錄取方式。對考生所填招生專業類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滿則錄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滿則看下一個志愿,直到處理完該生所有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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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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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ㄊ?、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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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藝體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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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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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廣播電視編導或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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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體育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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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體育類專業統考,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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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樂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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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對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再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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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術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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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投放省份考生需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并按規定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進檔考生,由學校按總分(文化總分×30%+專業總分×7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則再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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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江蘇省外各?。▍^、市)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進行專業錄取時,由學校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