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收取學費,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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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科類專業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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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科類專業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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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科類專業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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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藝術類專業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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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育類專業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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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外合作專業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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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500元(依據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蘇價費〔2004〕365號、蘇財綜〔2004〕122號,蘇價費〔2006〕185號、蘇財綜〔2006〕35號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