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凡達到學校相關要求可申請以下國家獎助學金:大學二年級及以上特別優秀本科生可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學校另設有校級優秀獎學金、優秀運動員獎學金和各種單項獎學金,獎勵在學習、訓練、科研、競賽、社會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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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學校專門設立扶貧助困基金,為家庭經濟困難且努力學習表現良好的學生提供資助;學校已開通綠色通道,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保證特困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多種勤工助學崗位。